关于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发〔2022〕24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研究,拟决定面向全市遴选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环节:

按照“市场需求量大、区域差异明显、产业可延伸性强”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选择水田深翻耕、烘干仓储、绿色防控和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点服务产业。

二、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市级以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

3.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和土地流转合同,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并在市农村经营管理中心备案,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遴选方式:

1、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农村经营管理中心在临湘市公众信息网发布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公告。

2、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农业农村局经管中心申请,填报《临湘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报名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前两年的服务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经营档案和财务资料,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

3、现场考评。由市农村经营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服务组织进行现场考察评估,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在临湘市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期3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4、签订购买合同。承接主体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中心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四、报名截止日期: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五、报名地点: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中心110室。

2022年4月2日